
安徽天正司法鑒定中心
經營模式:商業服務
地址:合肥市蜀山區井崗路與甘泉路交口CBC拓基廣場B座6棟
主營:法醫鑒定,價格評估鑒定,傷殘鑒定
業務熱線:0551-655015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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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病關系處理原則:損傷與既往傷/病共同作用的,即二者作用相當的,應依據本標準相應條款適度降低損傷程度等級,即等級為一級和二級的,可視具體情況鑒定為輕傷一級或者輕傷二級,等級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的,均鑒定為輕微傷。Ⅳ級傷殘劃分依據為:a.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,間或需要幫助;b.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;c.職業種類受限;d.社會交往嚴重受限。言語殘疾:指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言語障礙(經1年以上者),而不能進行正常的言語文往活動。言語殘次包括:言語能力完全喪失及言語能力部分喪失,不能進行正常言語交流兩類。





Ⅷ級傷殘劃分依據為:a.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;b.遠距離活動受限;c.能從事復雜工作,但效率明顯降低;d.社會交往受約束。鑒定時機:疑難、復雜的損傷,在臨床終結或者傷情穩定后進行鑒定。Ⅵ級傷殘劃分依據為:a.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,但能部分代償,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;b.各種活動降低;c.不能勝任原工作;d.社會交往狹窄。
傷病關系處理原則:損傷為主要作用的,既往傷/病為次要或者輕微作用的,應依據本標準相應條款進行鑒定。Ⅲ級傷殘劃分依據為:a.不能完全獨立生活,需經常有人監護;b.于室內的活動;c.明顯職業受限;d.社會交往困難。傷病關系處理原則:損傷與既往傷/病共同作用的,即二者作用相當的,應依據本標準相應條款適度降低損傷程度等級,即等級為一級和二級的,可視具體情況鑒定為輕傷一級或者輕傷二級,等級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的,均鑒定為輕微傷。

王朋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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